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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大:初始流動度可達340mm,zui高可達380mm;
施工性好:用水量過大時也不會發(fā)生沉降和泌水,良好材料勻質性和施工性; 塑性膨脹:加水攪拌后即開始膨脹,可以補償水分蒸發(fā)等帶來的塑性收縮;
后期膨脹:在密閉條件下的后期膨脹(硬化后膨脹),保障鋼筋與套筒連接牢固; 早強高強:3d強度可以達到普通灌漿料28d要求,最終強度可達1OOMPa以上;
無毒、無味、不燃,對環(huán)境及操作人員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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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于產業(yè)化、裝配式住宅預制構件的連接,也可用于大型設備基礎的二次灌漿、鋼結 構柱角的灌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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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指標 | 標準要求 | 實測 |
流動度/mm | 初始 | ≥300 | 320 |
30min | ≥260 | 300 |
抗壓強度/MPa | 1d | ≥35 | 40 |
3d | ≥60 | 70 |
28d | ≥85 | 95 |
豎向膨脹率/% | 3h | ≥0.02 | 0.05 |
24h與3h差值 | 0.02~0.5 | 0.04 |
氯離子含量/% | ≤0.03 | 0.01 |
泌水率/% | 0 | 0 |
注:①產品執(zhí)行標準JG/T408-2013《鋼筋連接用套筒灌漿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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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套筒灌漿連接與安裝
3.1 連接部位現澆混凝土施工過程中,應采取設置定位架等措施***外露鋼筋的位置、長度和順直度,并應避免污染鋼筋。
3.2 預制構件吊裝前,應檢查構件的類型與編號。當灌漿套筒內有雜物時,應清理干凈。
3.3 預制構件就位前,應按下列規(guī)定檢查現澆結構施工質量:
1 現澆結構與預制構件的結合面應符合設計及現行行業(yè)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guī)程》JGJ 1的有關規(guī)定;
2 現澆結構施工后外露連接鋼筋的位置、尺寸偏差應符合表6.3.3的規(guī)定,***過允許偏差的應予以處理;
3.3 現澆結構施工后外露連接鋼筋的位置、尺寸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3 外露連接鋼筋的表面不應粘連混凝土、砂漿,不應發(fā)生銹蝕;
4 當外露連接鋼筋傾斜時,應進行校正。
3.4 預制柱、墻安裝前,應在預制構件及其支承構件間設置墊片,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宜采用鋼質墊片;
2 可通過墊片調整預制構件的底部標高,可通過在構件底部四角加塞墊片調整構件安裝的垂直度;
3 墊片處的混凝土局部受壓應按下式進行驗算:
式中:Fl——作用在墊片上的壓力值,可取1.5倍構件自重;
Al——墊片的承壓面積,可取所有墊片的面積和;
f′c——預制構件安裝時,預制構件及其支承構件的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較小值。
6.3.5 灌漿施工方式及構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鋼筋水平連接時,灌漿套筒應各自***灌漿;
2 豎向構件宜采用連通腔灌漿,并應合理劃分連通灌漿區(qū)域;每個區(qū)域除預留灌漿孔、出漿孔與排氣孔外,應形成密閉空腔,不應漏漿;連通灌漿區(qū)域內任意兩個灌漿套筒間距離不宜***過1.5m;
3 豎向預制構件不采用連通腔灌漿方式時,構件就位前應設置坐漿層。
6.3.6 預制柱、墻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臨時固定措施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guī)范》GB 50666的有關規(guī)定;
2 采用連通腔灌漿方式時,灌漿施工前應對各連通灌漿區(qū)域進行封堵,且封堵材料不應減小結合面的設計面積。
6.3.7 預制梁和既有結構改造現澆部分的水平鋼筋采用套筒灌漿連接時,施工措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連接鋼筋的外表面應標記插入灌漿套筒zui小錨固長度的標志,標志位置應準確、顏色應清晰;
2 對灌漿套筒與鋼筋之間的縫隙應采取防止灌漿時灌漿料拌合物外漏的封堵措施;
3 預制梁的水平連接鋼筋軸線偏差不應大于5mm,***過允許偏差的應予以處理;
4 與既有結構的水平鋼筋相連接時,新連接鋼筋的端部應設有***連接鋼筋同軸、穩(wěn)固的裝置;
5 灌漿套筒安裝就位后,灌漿孔、出漿孔應在套筒水平軸正上方±45°的錐體范圍內,并安裝有孔口***過灌漿套筒外表面zui高位置的連接管或連接頭。
6.3.8 灌漿料使用前,應檢查產品包裝上的有效期和產品外觀。灌漿料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拌合用水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的有關規(guī)定;
2 加水量應按灌漿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確定,并應按重量計量;
3 灌漿料拌合物應采用電動設備攪拌充分、均勻,并宜靜置2min后使用;
4 攪拌完成后,不得再次加水;
5 每工作班應檢查灌漿料拌合物初始流動度不少于1次,指標應符合本規(guī)程***3.1.3條的規(guī)定;
6 強度檢驗試件的留置數量應符合驗收及施工控制要求。
6.3.9 灌漿施工應按施工方案執(zhí)行,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灌漿操作***過程應有***職檢驗人員負責現場監(jiān)督并及時形成施工檢查記錄;
2 灌漿施工時,環(huán)境溫度應符合灌漿料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環(huán)境溫度低于5℃時不宜施工,低于0℃時不得施工;當環(huán)境溫度高于30℃時,應采取降低灌漿料拌合物溫度的措施;
3 對豎向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灌漿作業(yè)應采用壓漿法從灌漿套筒下灌漿孔注入,當灌漿料拌合物從構件其他灌漿孔、出漿孔流出后應及時封堵;
4 豎向鋼筋套筒灌漿連接采用連通腔灌漿時,宜采用一點灌漿的方式;當一點灌漿遇到問題而需要改變灌漿點時,各灌漿套筒已封堵灌漿孔、出漿孔應重新打開,待灌漿料拌合物再次流出后進行封堵;
5 對水平鋼筋套筒灌漿連接,灌漿作業(yè)應采用壓漿法從灌漿套筒灌漿孔注入,當灌漿套筒灌漿孔、出漿孔的連接管或連接頭處的灌漿料拌合物均高于灌漿套筒外表面zui高點時應停止灌漿,并及時封堵灌漿孔、出漿孔;
6 灌漿料宜在加水后30min內用完;
7 散落的灌漿料拌合物不得二次使用;剩余的拌合物不得再次添加灌漿料、水后混合使用。
6.3.10 當灌漿施工出現無法出漿的情況時,應查明原因,采取的施工措施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于未密實飽滿的豎向連接灌漿套筒,當在灌漿料加水拌合30min內時,應shou選在灌漿孔補灌;當灌漿料拌合物已無法流動時,可從出漿孔補灌,并應采用手動設備結合細管壓力灌漿;
2 水平鋼筋連接灌漿施工停止后30s,當發(fā)現灌漿料拌合物下降,應檢查灌漿套筒的密封或灌漿料拌合物排氣情況,并及時補灌或采取其他措施;
3 補灌應在灌漿料拌合物達到設計規(guī)定的位置后停止,并應在灌漿料凝固后再次檢查其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6.3.11 灌漿料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抗壓強度達到35N/mm2后,方可進行對接頭有擾動的后續(xù)施工;臨時固定措施的拆除應在灌漿料抗壓強度能確保結構達到后續(xù)施工承載要求后進行。